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R·Q***7 | 2024-12-0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