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BAF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鄂G6B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