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F8X***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贛HR1*** | 2024-08-2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贛HR1*** | 2024-11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