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津HYC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