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G35*** | 2024-10-21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贛G35*** | 2024-07-03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贛G35*** | 2024-11-08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閩A39*** | 2024-11-19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閩A39*** | 2024-11-07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閩A39*** | 2024-11-09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鄂G70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擁堵,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| 200 | 6 |
閩DR5*** | 2024-10-25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浙B2B*** | 2024-07-03 | 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