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·7***2 | 2024-10-2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·7***2 | 2024-07-2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