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H6L*** | 2024-12-1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H6L*** | 2024-08-3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