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H71*** | 2024-10-24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