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1***6 | 2024-10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