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M3T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