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·U***7 | 2024-09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