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·D***4 | 2024-09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