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E2*** | 2024-11-21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遼BZE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遼BTA*** | 2024-11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遼BTA*** | 2024-09-2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50 | 2 |
遼BTA*** | 2024-09-1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50 | 2 |
遼BTA*** | 2024-09-02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50 | 2 |
遼BTA***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遼BTA*** | 2024-11-2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遼BJE*** | 2024-10-1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50 | 2 |
遼BZ3*** | 2024-12-1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5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