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GMC***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GMC*** | 2024-08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