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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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N15*** | 2024-09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豫A27*** | 2024-12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