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SM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BSM***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B86*** | 2024-08-10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遼B86*** | 2024-10-02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遼B86*** | 2024-12-03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遼B86*** | 2024-09-18 |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遼B86*** | 2024-09-18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