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GY0*** | 2024-10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浙GY0*** | 2024-07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