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MHQ*** | 2024-09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MHQ*** | 2024-11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