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MGD*** | 2024-06-2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