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K69*** | 2024-07-1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20*** | 2024-08-26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JL*** | 2024-11-06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6Y*** | 2024-11-2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QQ*** | 2024-08-0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91*** | 2024-11-28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91*** | 2024-07-20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91*** | 2024-11-15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73*** | 2024-07-1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73*** | 2024-11-2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73*** | 2024-07-2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