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K78*** | 2024-09-26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78*** | 2024-12-06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78*** | 2024-08-13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K78*** | 2024-07-1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