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P55*** | 2024-09-10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B83*** | 2024-12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