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1M*** | 2024-09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B1M*** | 2024-12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B1M*** | 2024-11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川A7L*** | 2024-08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(dāng)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