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FY1*** | 2024-10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FY1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