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ER9*** | 2024-10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