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1T*** | 2024-11-04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%以上不足50%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