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B71*** | 2024-11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B71*** | 2024-07-0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B71*** | 2024-08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B71*** | 2024-07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B71*** | 2024-11-1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B71*** | 2024-09-2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B71*** | 2024-09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陜FS5*** | 2024-09-3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