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R7A*** | 2024-08-29 |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