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Z7*** | 2024-08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