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B67*** | 2024-12-09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2 |
湘B67*** | 2024-08-24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2 |
湘B67*** | 2024-08-05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2 |
湘B67*** | 2024-07-23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2 |
粵HXP***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粵HXP*** | 2024-10-28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粵HXP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湘B2R*** | 2024-10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