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A9*** | 2024-10-2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