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35*** | 2024-07-15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08-25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10-0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11-1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11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08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09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魯B35*** | 2024-07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