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XL*** | 2024-10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C7K*** | 2024-09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C7K*** | 2024-11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