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17*** | 2024-11-19 | 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、禁止的區域通行 | 100 | 未知 |
浙A17*** | 2024-12-24 | 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、禁止的區域通行 | 100 | 未知 |
浙A17***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、禁止的區域通行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