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B3***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AB3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