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J51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豫J51*** | 2024-07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豫J51*** | 2024-12-0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豫J51*** | 2024-07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