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MG9*** | 2024-07-0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