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S9*** | 2024-12-1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5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