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0U*** | 2024-09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G35***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G35*** | 2024-09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