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B20*** | 2024-08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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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