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J1*** | 2024-10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