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D59***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未知 | 未知 |
浙CGL*** | 2024-10-01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浙CGL*** | 2024-10-29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浙CGL*** | 2024-07-22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3 |
浙D59*** | 2024-10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浙D59*** | 2024-12-2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浙D59*** | 2024-08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浙D59*** | 2024-06-2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浙D59*** | 2024-08-2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