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B26*** | 2024-10-0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(含)以下的 | 500 | 12 |
湘B26*** | 2024-12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(含)以下的 | 500 | 12 |
湘B26*** | 2024-09-0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(含)以下的 | 500 | 12 |
湘B26*** | 2024-08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(含)以下的 | 500 | 12 |
湘B26*** | 2024-10-0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以上70%(含)以下的 | 500 | 1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