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Y3*** | 2024-11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