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D0*** | 2024-11-2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