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15*** | 2024-07-29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