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B2*** | 2024-09-2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