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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陜A57*** | 2024-07-17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