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YP*** | 2024-07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