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LV2*** | 2024-11-25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遼GCT*** | 2024-08-1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50 | 2 |
遼C18***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蘇E52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52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蘇E52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